1、以下“招标人”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。
2、以下“应标人”系指具备下列条件的应标单位:
(1)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。
(2)制造商近三年在浙江省至少有3家用户已投入使用,并且在杭州市至少有1家用户已投入使用。
(3)应标人在浙江省和杭州市内有相当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。
(4)能够提供与上述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。
3、“货物”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所有产品、应用软件、备品 备件、工具、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。
4、“服务”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需承担的设计、安装、调试、技术协助等及其 他类似的义务。
5、无论应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,应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应标有关的全部 费用。
6、 应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,有效期为100天
| 评分: | |
| 评论: |